根據(jù)《深圳經濟特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督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風險分級分類,借鑒國內外先進做法,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餐飲服務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20年8月13日召開專家咨詢論證會。結合專家咨詢論證意見,我局對《辦法》進行立法后評估,科學評估實施的具體情況,形成了立法后評估報告,現(xiàn)按規(guī)定予以公開。
附件:《深圳市餐飲服務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實施后評估報告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