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guī)定,“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
(一)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ǘ┎蛔⒚骰蛘吒纳a批號的;
�。ㄈ┏^有效期的;
�。ㄋ模┲苯咏佑|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五)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
(一)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ǘ┎蛔⒚骰蛘吒纳a批號的;
�。ㄈ┏^有效期的;
�。ㄋ模┲苯咏佑|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五)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