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OEM工廠的質量管理,保證OEM工廠生產的代工品符合公司產品的質量要求,特制訂本規(guī)定。
2、定義
OEM工廠:本規(guī)定中指為我司生產委托加工產品的生產廠家。
3、OEM工廠的選定與評審
3.1 該工廠必須具備有效的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含我方需加工產品的類別及品種)、生產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范圍內有我司要生產的產品類型)。
3.2 該工廠必須具備保證被委托生產生產加工產品的食品安全保證體系和風險控制能力,具備相應的檢驗能力。
3.3 該廠必須達到食品企業(yè)衛(wèi)生規(guī)范的各項衛(wèi)生要求。
3.4 該廠必須有足夠的生產能力,且承諾不得將委托生產加工的產品再委托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加工。
3.5 由采購部和品控中心一起對新選定的OEM工廠進行現(xiàn)場生產條件符合性檢查、評審,生產資質、能力(生產、檢測能力)等符合食品相關要求和我司的產品生產標準要求;對長期合作的OEM工廠每年稽核一次,以證明其質量保證的能力。
4、原輔料管理
4.1 為我司生產的產品所用原輔料須由我司指定廠家品牌(不得自行更換),采購原輔料須最近生產日期(保質期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驗收檢驗報告單發(fā)至我司,小料由我司提供。按照我司指定配方進行定量生產。
4.2 采購部應將公司對產品的原料要求和產品質量要求告知OEM廠家。所采購的原料標準必須是符合我司的原料標準。
4.2 當采購原料不符合我司的原料要求時,應與我司采購部聯(lián)系溝通或者退貨處理,禁止采購或使用不符合我司要求的原料。
4.3 OEM廠家首次采購的原料,需要將廠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等發(fā)送給我司并存檔保管。
4.4 在每批生產前,按訂單需要生產,通知OEM工廠所需要生產的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和到貨時間等。
4.5 原輔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存在發(fā)霉或破損的情況,確定無問題后才可投入使用。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問題的原材料,應終止使用,不得混合其他原材料投入使用。
5、生產過程
5.1 生產過程中操作員每2小時要對各生產環(huán)節(jié)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糾正,并填寫記錄表。
5.2 每次生產時應由OEM工廠品控中心對半成品進行抽樣檢測,如發(fā)現(xiàn)不合格時應進行整改,同時將檢驗報告發(fā)送至我方。
5.3 在生產過程中操作員每2小時對產品的色澤、口感、氣味進行檢驗,并與樣品進行對比,不符合要求的應該及時糾正。
5.4 噴碼日期準確、清晰,須明確的生產日期碼,不得有變形,且貼標要端正、平整、無缺陷。
5.5 生產過程中操作員每2小時需要對加工溫濕度、時間及生產環(huán)境進行監(jiān)控,并填寫監(jiān)控記錄表。
5.6 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公司不定時的派員對其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管,并對過程進行抽樣檢測,過程記錄均需雙方簽字確認,對加工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
5.7 OEM工廠加工工藝技術應嚴格按照我司提供的技術標準或者按OEM工廠的工藝經我方確認后技術標準和配置實施,不得私自變更。
5.8 我司不定期去生產現(xiàn)場進行檢查。必要時,我方安排駐廠品控現(xiàn)場跟蹤過程監(jiān)控。
6、倉儲物流
6.1 原料出入庫房時,必須檢查是否有霉變破損的,確定無問題后方可投入使用。
6.2 原料和成品庫房必須干凈、整潔、通風,并做好防鼠、防蟲、防火、防潮防雨防曬等措施,防止原料發(fā)霉變質。
必須干凈清潔無鼠蟲痕跡,設施齊全。
產品離墻離地,不得與食品無關的物資存放在一起,尤其不得與有毒有害刺激性氣味化學品存放在一起,危險化學品應單獨存放。
6.3 所有原料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出庫原則。
6.4 入庫時要注明廠家或供應商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包裝物情況等,出庫時要注明用途(生產、損用、銷售搭贈)、經手人。
6.5 在儲存期間,應采用一定的手段(監(jiān)控、盤存、巡查等)確保產品在儲存期間的質量和數(shù)量的安全。
6.6 產品運輸車輛必須干凈清潔無刺激性氣味,不得與食品無關的物資一起運輸,尤其不得與有毒有害刺激性氣味化學品一起運輸。
在運輸過程中,應同樣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確保在運輸過程中安全。
產品儲運過程中周轉裝卸禁止野蠻操作,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產品破損、變形。
7、產品到貨批次要求
7.1 代工廠應對產品的生產日期做好先進先出的管理,每批到貨產品生產日期必須遲于(或等于)前批到貨產品生產日期。
7.2 同批到貨產品有2個批次(含2個批次)以上的必須在送貨單上注明每個批次產品的箱數(shù),并分開堆放。
OEM工廠每個生產批次均須按產品標準要求出具出廠檢驗報告(或官方檢驗報告),加蓋OEM工廠的公章,每次發(fā)貨隨貨向我方提交該報告。
7.3 同一箱不得有日期混裝的產品。
7.4 產品到貨批次不符合我司要求的,將一律拒收退貨處理,因拒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代工廠承擔。
如代工廠委托物流公司運輸,務必將該商品到貨批次的要求告知承運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8、來貨檢驗
8.1 成品出庫時,必須按照我方要求的數(shù)量、規(guī)格的訂單為準。
8.2 生產的產品每天需要辦理出入庫手續(xù),并將入庫數(shù)據發(fā)至我方。
8.3 公司品控中心根據來貨數(shù)量進行抽樣進行感官、凈含量、水分、水分活度、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檢測。檢測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及時反饋至OEM工廠,嚴重不符合要求做退貨處理。
8.4 對連續(xù)2批出現(xiàn)抽檢不合格現(xiàn)象,第三批按照加嚴方案抽檢,連續(xù)三批抽檢合格后,再轉為正常抽檢。
8.4 必要時公司將代工產品送至第三方進行檢驗。如發(fā)生不合格,費用由OEM工廠承擔。
9、其他
9.1 OEM工廠資料的保管:OEM工廠的資質資料、合同等由采購部集中保管;廠檢報告、第三方檢驗報告、OEM工廠的檢測資質(化驗室布局、檢測儀器和設備、檢測人員是否具有檢驗工資格證等)由品控中心保管。
9.2 公司接到代工產品的客訴后,由采購部反饋至OEM工廠,OEM工廠從接到我司客訴反饋之日起,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否則將視為默認,我司將自行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將由OEM工廠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