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強酸、強堿、有機溶液等;
2.清洗各種實驗用具和設備 (各種玻璃容器、進樣瓶、制樣設備等)時產生的廢液;
3.設備冷卻裝置(如各種蒸餾冷卻裝置、儀器設備冷卻裝置等)產生的廢液。
這些廢液應按其性質、成分等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廢液可以回收利用其中有用的物質,有的可以直接排至外部排水管網,有的則采用適當方法處理,然后再排外部管網。
例如:一般設備冷卻水經使用后僅水溫有所升高,這類廢液不經處理就可排人水體或外部排水管網。有的經簡單的處理還可重復使用,用于實驗用具的清洗等過程;有的廢液含有毒有害物質、放射性物質,則需經適當處理或間收利用其有用的物質后,使之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才可排人水體或外部排放管網。
收集的實驗室廢液應有適當的貯存場所,避免高溫、日曬、雨淋以及應有防漏和防滲設施,最好放置在有抽氣設備的貯存柜中或存放于有換氣設備的房間中。貯存容器應明顯標示其種類與性質,不同類型的廢液應分別貯存,不同類型廢液容器不可混貯。
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處理后排放,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fā)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含汞、鉻、鉛、鎘、砷、酚、氰的廢液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實驗室處理方法如下:
1.含汞、鉛、鎘廢棄物的處理:
若不小心將金屬汞散落在實驗室里(如打碎溫度計)必須及時清除。如用滴管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過得薄銅片、銅絲收集與燒杯中用水覆蓋。散落在地面上的汞顆粒應撒上硫磺粉,生成毒性較小的硫化汞;或噴上用鹽酸酸化過的高錳酸鉀溶液(5:1000體積比),過1至2小時后清除;或噴上20%三氯化鐵水溶液,干后再清除(但該方法不能用于金屬表面,會產生腐蝕)。
對于含汞廢液的處理,可先將廢液調至pH8~10家入過量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為共沉淀劑,生成硫化鐵沉淀可將硫化汞微粒吸附沉淀,然后靜止分離,清液可排放,殘渣可用焙燒法回收汞或制成汞鹽。
用堿將廢液PH調至8~10,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為共沉淀劑,沉淀物可與其他無機物混合進行燒結處理,清液排放。
2.含鉻、砷、酚、氰廢棄物的處理:
含鉻廢液中加入還原劑,如硫酸亞鐵、亞硫酸鈉、鐵屑,在酸性條件下將六價鉻還原成三價鉻,然后加入堿,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鈣碳酸鈉等,使三價格形成Cr(OH)3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燒法處理,使其與煤渣一起焙燒,處理后可填埋。
加入氧化鈣,使pH為8,生成砷酸鈣和亞砷酸鈣沉淀,在Fe3+存在時共沉淀。或使溶液pH大于10,加入硫化鈉,與砷反應生成難容、低毒的硫化砷沉淀。產生含砷氣體的試驗在通風櫥中進行。
低濃度含酚廢液可加入次氯酸鈉或漂白粉,使酚氧化城市和二氧化碳。高濃度可使用丁酸乙脂萃取,在用少量氫氧化鈉溶液反復萃取。調節(jié)pH后,進行重蒸餾,提純后使用。
低濃度廢液可加入氫氧化鈉調節(jié)pH為10以上,再加入高錳酸鉀粉末(3%),使氰化物分解。若是高濃度的,可使用堿性氯化法處理,先用堿調至pH為10以上,加入次氯酸鈉或漂白粉。經充分叫板,氫化物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氮氣,放置24小時排放。含氰化物費也不得亂倒或與酸混合,生成揮發(fā)性氰化氫氣體有劇毒。
加強試劑回收利用不僅可以減少實驗室廢液產生的總量,同時又節(jié)省了實驗室的費用支出。例如實驗室中部分有機溶劑不直接參與化學反應,使用后雜志含量少,可通過蒸餾、萃取、吸附等方法回收提純,監(jiān)測后可再次使用。
1.混合廢液:
互不作用的廢液可用鐵粉處理。調節(jié)廢液pH3-4,加入鐵粉,攪拌半小時,用堿調節(jié)pH9左右,攪拌10分鐘,加入高分子混凝劑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作為廢渣處理。
2.三氯甲烷的回收:
將三氯甲烷廢液一次用水、濃硫酸(三氯甲烷量的十分之一)、純水、鹽酸羥胺溶液(0.5%AR)洗滌。用重蒸餾水洗滌兩次,將洗好的三氯甲烷用污水氯化鈣脫水,放置幾天,過濾,蒸餾。蒸餾速度為每秒1-2滴,收集沸程為60-62攝氏度的餾出液(標框下),保存于棕色試劑瓶中(不可用橡膠塞)。
1.焚燒法
①將可燃性物質的廢液,置于燃燒爐中燃燒。如果數量很少,可把它裝入鐵制或瓷制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燒。點火時,取一長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類的破布,或用木片等東西,站在上風方向進行點火燃燒。并且,必須監(jiān)視至燒完為止。
②對于難燃燒的物質,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混合燃燒,或者把它噴入配備有助燃器的焚燒爐中燃燒。對多氯聯苯之類難于燃燒的物質,往往會排出一部分還未焚燒的物質,要加以注意。對含水的高濃度有機類廢液,此法亦能進行焚燒。
③對由于燃燒而產生NO2、SO2 或HCl 之類有害氣體的廢液,必須用配備有洗滌器的焚燒爐燃燒。此時,必須用堿液洗滌燃燒廢氣,除去其中的有害氣體。
④對固體物質亦可將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劑中然后使之燃燒。
2.溶劑萃取法
①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類揮發(fā)性溶劑進行萃取,分離出溶劑層后,把它進行焚燒。再用吹入空氣的方法,將水層中的溶劑吹出。
②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
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礬土層片狀織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鋸末之類能良好吸附溶劑的物質使其充分吸附后與吸附劑一起焚燒。
4.氧化分解法
在含水的低濃度有機類廢液中,對其易氧化分解的廢液,用H2O2、KMnO4、NaOCl、H2SO4+HNO3、HNO3+HClO4 、H2SO4+HClO4 及廢鉻酸混合液等物質,將其氧化分解。然后,按上述無機類實驗廢液的處理方法加以處理。
5.水解法
對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類,以及一部份有機磷化合物等容易發(fā)生水解的物質,可加入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鈣,在室溫或加熱下進行水解。水解后,若廢液無毒害時,把它中和、稀釋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質時,用吸附等適當的方法加以處理。
6.生物化學處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類東西并吹入空氣進行處理。例如,對含有乙醇、乙酸、動植物性油脂、蛋白質及淀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進行處理。
1.含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 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
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2.含石油動植物性油脂的廢液:
此類廢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輕油、重油、潤滑油、切削油、機器油、動植物性油脂及液體和固體脂肪酸等物質的廢液。對其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其難于燃燒的物質及低濃度的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或吸附法處理。對含機油之類的廢液,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